违规偷倒垃圾者该罚!
为落实做好创文复牌迎检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提升市民宜居感,杜阮城管中队积极配合杜阮镇政府组织的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偷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容环境。近日,杜阮镇政府接到龙榜村村民的举报,有人在杜阮镇新良大道旁乱偷倒生活垃圾。





▲图为现场乱偷倒的垃圾(1)
杜阮城管中队队员立马赶到现场跟进处理,现场可见约有10立方米的垃圾被随意倾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绿草蓝天本来是一番美好景象,但这“小山堆”的出现却使画面不太和谐。从图中可见,垃圾堆旁还有一辆装满垃圾的货车停在路边。
队员首先在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对偷倒垃圾的当事人曹某进行调查及询问笔录,同时向澳洲幸运10
城管局上报并立案查处。在铁证面前,该当事人曹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杜阮城管中队依法对当事人曹某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清理现场倾倒的垃圾。

▲图为现场乱偷倒的垃圾(2)
事发的第二天,在杜阮城管中队现场监督下,当事人曹某自行聘请工人清理现场倾倒的垃圾。经过几个小时的清理,现场所有倾倒的垃圾都已清理完毕。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处罚,良好的市容环境得到维护,附近的群众看见都非常满意,纷纷叫好。

▲当事人曹某聘请工人清理现场倾倒的垃圾

▲清理完成后新良大道恢复原貌
根据《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对于违反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城管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还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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