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澳洲幸运10 > 工作机构 > 组成部门 > 澳洲幸运10 财政局 > 工作动态
解读|7月1日起执行!最新修订的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来了~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在梳理研究财政部和浙江省等兄弟省份基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粤财规〔2019〕1号)进行修订,发布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支付办法》),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一、修订背景
省财政厅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粤财规〔2019〕1号)将省级基建项目资金支付主体责任下放至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粤财规〔2019〕1号文实施以来,强化了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基建支付主体责任,优化了支付流程,提高了支付效率。但基建授权支付计划在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还需报送省财政厅审核,未完全压实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的主体责任,也延长了审核链条,基建支付效率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鉴此,在梳理研究财政部和浙江省等兄弟省份基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粤财规〔2019〕1号文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支付办法》制定依据主要为《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以及《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8〕17号)。
三、适用范围
《支付办法》适用范围为省级基本建设项目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具体为纳入省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用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省级基本建设项目,是指省级财政投资并由省直单位或省属企业实施建设的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及大型维修改造工程。
四、主要修订内容
将粤财规〔2019〕1号文中第七条“集中支付资金申请程序”中“建设单位应在省财政预算管理系统申报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年度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在经省财政部门审核的年度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内,制作支付凭证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省财政部门事后抽查”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在‘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申报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年度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财政部门生效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达到支付条件后,建设单位在额度内制作支付凭证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省财政部门事后抽查”。
此外一并对粤财规〔2019〕1号文中涉及代建、文件依据、土地相关费用支付、资本金形式投入项目支付相关内容,根据最新政策完善了表述。
五、案例
某业务用房项目为省级财政全额投资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a为其主管部门A的下属单位,现该项目申请支付建筑安装投资费用的流程为:建设单位a在“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平台根据建安投资合同录入相关信息,第一步申请授权支付计划额度:由建设单位a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A审核,由省财政厅生效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第二步申请资金支付:在生效的计划额度内,由建设单位a制作支付凭证,报主管部门A审核后,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单位及账户。
与修订前《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9〕1号)相比,主要变化为建设单位a申报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A审核后,不再需要由省财政厅业务处室审核,直接由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局)生效。
(来源:广东财政)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